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道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车辆更新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栏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长兴县道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车辆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HZJS2021023二、项目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长兴县道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车辆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ZJS2021023

二、项目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人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1

车辆更新

4

45万元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1721-202172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海明商住楼D幢6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已交凭证(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确保到帐);

4、投标单位银行开户信息;

5、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注: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整;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缴纳凭证上必须体现本项目编号:HZJS2021023,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账,现金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账户名: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州龙溪北路分公司

账号:33100010201000000134

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730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141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7301400时在长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八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网址详见如下: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站:http://www.hzjsgl.com/

十二、业务咨询: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72-2110770               

长兴县道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19299333